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,优先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自查自改措施
所有安全管理要求均对应明确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依据,确保管理行为合法合规
按行业特性划分安全管理类别,针对不同业态核心风险点制定专项管控措施
建立从风险辨识、隐患排查、整改落实到验收销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
本手册适用于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参考
商场超市
住宿宾馆
餐饮场所
再生资源
成品油
洗浴场所
所有商贸企业必须遵守的基础性安全要求,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底线标准
针对不同商贸行业的业态特性,明确核心风险点及专项安全管控要求
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指南
人员密集导致疏散困难、电气设备过载、易燃商品火灾、自动扶梯等特种设备事故、大型促销活动安全管控不足
多层建筑每层疏散楼梯总净宽度不应小于该层设计疏散人数除以100再乘以1.0m/百人(高层、地下场所按对应建筑防火规范执行)
变配电室总额定容量630kVA以上的,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
商品陈列不得占用疏散通道,货架与灯具距离不应小于0.5米;易燃商品应单独分区陈列
举办大型促销活动,应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,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
针对商贸企业常见的高风险作业场景,明确专项安全管控要求
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1000人以上的,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
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,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
出租方对整个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负统一协调管理责任
投资额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
消防设施要求:建筑面积大于1000㎡的丙类仓库应设置消火栓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
仓储堆放要求: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荷载,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.0米,严禁堵塞消防通道
冷库特殊要求:氨制冷系统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、紧急停车装置和应急处置预案
作业防护要求:作业人员配备防寒服、防滑鞋等防护用品,严格执行"双人作业"或"监护作业"制度
本手册依据以下国家、江苏省、南京市现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
本手册依据国家、江苏省、南京市现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、强制性标准制定。 若内容与最新法规标准冲突,以最新法规标准为准。
本手册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编制,仅供企业管理人员借鉴参考, 不替代相关专业监管和执法部门的工作要求,不作为事故调查和追责依据。